只要把允许购买的土地数量与他们安置迁入的人口挂钩起来,就可以把商业移民推行下去。如此一来,那些对隐户严防死守的大家族,必然会心动。
毕竟海外的土地价格等于白送,只需要把他们手中的隐户迁到吕宋,这些隐户可以获得土地,他们也能按迁入人口大量买入土地。反正那些隐户卖身契还在手中,所有土地都在自己手中,可谓一举两得。
有矿在手只会更加心动,只要从大明迁来矿工并安置好,不但可以采矿,还能额外得到这些人分配的土地,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于是,在和总督府官员商议之后,刘香签署了《土地法》,放宽了部分土地限制。新的律法经过报纸向各地传播后,由大明勋贵、士绅和商人主导的商业移民,终于超越了那些由穷苦百姓自发移民的规模,成为移民潮中的主要力量。
这些大人物们纷纷包下轮船,携带大量银票,率领家族内的旁系子弟、隐户和佃农,浩浩荡荡地赶往吕宋、棉兰和虾夷。他们在当地官府登记后,便大量圈地,然后按照总督府的规定采购物资,为旗下的移民建造房屋,进行妥善安置。
之后,一座座矿场和种植园拔地而起,为刘香的海外开拓事业贡献了极大的力量。
然而,地方官府在分配给隐户和佃户的土地时,刻意将它们与这些人买下的土地分割开。一两年后,当这些隐户和佃户得知自己的土地无法被他人强占时,大部分人离开了矿场和种植园,开始自耕自足。
他们这时才意识到被刘香巧妙地欺骗了,但当时矿场和种植园已经开始产生收益,他们又不能放弃,只能继续从大明迁入移民。但这次他们学聪明了,提前与这些移民签订雇工协议,只有当移民还清了安置费用,才能解除合约。
在新政策的作用下,从天启六年下半年开始,总督府的移民支出开始大幅度降低。然而整体的财政支出并未减少,因为接下来的军费支出开始急剧增长。
在处理东南亚的军事部署之前,刘香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内部事务需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