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是在商场里面吃过饭才推着小推车结账回家的,把买的东西全都分门别类整理好之后,他累得已经完全不想动弹了。
外套也没脱,整个人直挺挺往床上一躺,不过半分钟,脑袋一偏睡熟过去。
等到白榆睡饱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左右了。
晃了晃脑袋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白榆先没急着起床,而是捞过电脑靠坐在床头登入作家后台查看数据,和蒋白榆一样,选择性的挑了几条评论回复之后,才又慢悠悠的退出关机。
猪脚炖的时间稍长,趿拉着拖鞋去厕所洗了把脸以后,白榆就开始处理起食材。
说实话,他们现在住的出租屋真的有好多地方都很不方便。
面积窄小就算了,而且整套屋子就只有厕所里面安了一个水龙头。
平时需要用水什么的,都要先拿着盆子蹲在地上接,然后再端到厕所外面去。
就像白榆现在一样,洗些菜而已,他已经在客厅和厕所之间来回跑了不下十遍了。
不行,他要搬家!
白榆一边神色愤愤的使劲揉搓着手下的猪脚,一边下定了决心。
先前他抽空看了一眼自己的余额,零零总总加起来有九万多,想要重新租一个宽敞点的房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也不知道陆凭风什么时候才结束得了工程,要是时间太久了的话,他就先自己去把房子看了。
搬家大计,刻不容缓!
在白榆像只小蜜蜂一样在忙忙碌碌炖猪脚的时候,陆凭风才刚下班吃午饭。
大概是十点多的样子下了一场雨,偏偏工程还挺紧的,等雨停了之后,他们就马不停蹄的开了工。
然后,就加班加点的一直干到现在。
就着咸菜咬了一口大白馒头,陆凭风仰头咕嘟咕嘟的灌了自己小半瓶子水。
看到手上已经在干活的过程中被压得干瘪的水泡,陆凭风又忍不住想起白榆来,脸上的笑容遮都遮不住。
一个年纪在四五十岁左右的工友见状,眼睛转了转蹭到陆凭风身边撞撞他肩膀“小陆,想什么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