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激辩非攻

“守之道众矣,既取襄城,逼楚退兵,此乃以攻为守耳!”

“譬如有甲侵乙之屋,夺人之财,乙力守而不敌。乃出而侵甲之屋,夺甲之财,甲闻之必退,此亦守之道也!”

俱酒一通输出,反正就是胡搅蛮缠,把水搅浑。

以攻为守?还举了非常形象的例子,一时管黔滶也懵了,他是墨侠出身,辩论这事并不在行,只是觉得自己掌管论事堂,关于“非攻”这事,必须出来说道说道,没想到越辩越糊涂。

管黔滶脸一黑:“然韩军在平野设伏,杀人五千,其事有哉?”

有这回事吗?只要你说有,那么违反墨家“非攻”思想,杀伐无度这顶大帽子就给你扣上了,逐出墨门是轻的,让墨侠分分钟把你拿下,为死去的冤魂报仇,也是有可能的。

俱酒镇定地问道:“管师兄掌管墨守,替人守城,曾杀人乎?”

管黔滶一时哑火,守城啊,对方要攻城,哪能不杀人呢?死在他管某人剑下的没有二百,也有一百五。

但他还是要继续辩下去:“子墨子有言,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守城杀人,为义也,岂能相提并论哉?”

墨子确实说过这话,这也是墨子中言论矛盾的地方。后人读《墨子》,有“义不杀一人”的表述,也有“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的表述。

同样矛盾的还有墨子的另两大主张,“非命”和“天志”,后人一般认为这是一对矛盾,当然有各种牵强的解释能够帮墨子圆了其说。

“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就是要消灭进攻方的有生力量,是以攻为守的一种方法。只有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才能守城成功。

俱酒道:“韩设伏楚,乃守也。为守杀人,亦义也!管师兄守城可杀人,而韩为守则不可杀人,此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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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酒又抓住管黔滶刚才引用的墨子的名句进行反驳:“俱酒也闻‘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管师兄为守,可以杀人;韩焉能不杀一人而守哉?”

墨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