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沈建珍的发家路

但是那笔钱,只够他们家还清大队里的欠款。

第二年刚刚回去工作,吴小红给沈建珍打电话,问她有没有三万块钱。村里有人在集资,三分利息。相当于年息30%。

沈建珍气的和她妈大吵一架:“你以为我在抢银行还是做贼骨头?还是在印钞票?

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千块钱,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给你了,你还找我要三万,要么我去把自己卖了给你钱。”

叫沈建珍生气的,不是吴小红要钱,而是她为了赚利息而要钱。

为了避免吴小红再要钱,所以她才下定决心买了房子。

那个时候的按揭贷款,没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贷款。还好他们单位工资高,银行能批出来。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贷款。

用了四年时间还清贷款后,她就辞职去了北京。房子也卖了,当然价格已经涨到了十几万。

据张红英判断,刚开始沈建珍还是愿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里时不时的要钱,给她搞烦了。而且单位里全是各种有裙带关系的人。干活轮得到她 ,好处轮不到她。

年轻女员工,有干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实本分,还有点呆。虽然不算好看,但是,从经济上来看,无疑是最好的结婚对象。

沈建珍其实也无可无不可。对象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给介绍歪瓜裂枣?她相亲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没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缘搞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