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不欢而散

318、不欢而散

朱信这话,可就不得了了。

起初,他提的那些建议,可谓是不伤筋不动骨,崇祯要实行,不过也就一句话的事情。

就比如吏治之事,崇祯大不了就下旨要求御史加强监督,至于各地造反的事情,只要出钱招抚就可以了,倒也不算特别难。

反倒是朱信提出要按照土地多寡,让那些仕绅缴纳税赋的事情,这要真的办下来,那可是捅破天的大事情。

明朝时期,其赋税主要是来源于商业税,田赋税以及各种的杂税,由于商人阶级与士大夫阶层相互串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致使朝廷的收税遭到了抵制与破坏,这也让明朝的商业税变得非常低。

税赋的比例也仅仅只有“十五抽一”,在之后更过分,直接降到“三十抽一”,这就几乎等同于“免税”了。

不仅如此,在商业税收的方面,商人们对于偷税漏税的情况更是严重,当权者也都是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里面也有自己的好处,所以,这就滋生了一种明朝工商业看似非常发达,但朝廷的商业税收却没有多少的现象。

也正因为如此,由于明朝征收的商业税没多少,那么明朝的税收大头来源就直接落到了田赋税的上面。

大明立国之后,明太祖朱元璋是贫苦出身,他深知最底层的老百姓的苦,在开国初期他就将田赋税定得非常低,定制的比例为不超过年收成的四分之一,甚至,有的地方比这个还要低。

大明立国之后,这项轻徭薄赋的政策,在表面上看似很好,但问题在于大明王朝的土地权绝大部分都是在皇室、藩王以及仕绅阶层手中,这些人根本就不交税。

即使是有些富豪乃至一些有些资本中农,他们也会通过手段将自己的土地直接挂靠到那些不用缴纳税款的贵族、仕绅阶层名下来逃税,如此反复循环,因此,这就致使大部分田赋税的重担全都压在了人多地少的自耕农的身上。

随着明代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日益资本化,土地兼并也逐渐加剧,地主豪强,勾结官府,强占农民的土地,并运用一切可行的手段来逃避相应的赋税。加上明朝中后期,宦官掌权,操纵朝政,卖官鬻爵和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为了迎合爱财的宦官,各地官员拼命搜刮民脂民膏。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侵蚀了税基,造成了国家赋税急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