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军功爵制

新楚 佩奇倒打一耙 1191 字 3天前

回来之后,熊槐便开始翻阅士子们的上书。

策论大多涉及变法。不过大多也是当年吴起的“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的论调,有人提议重启吴起的变法,削弱三氏以及封君。有人以为法家严苛,即便变法也不能启用法家。也有人提议照搬秦国的商鞅变法,但是律法不能过于严苛。

都算有些道理,但关于变法,熊槐以及内阁早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也已经一步一步开始实施。

也有士子进言纵横之策。有建议连秦共分天下的,有建议联齐抗秦的,也有建议楚灭越,秦并三晋,齐吞燕、宋,最终楚、秦、齐三分天下的。

却没有一人认为楚国能一统华夏,熊槐心中既有些不甘,却也有些庆幸。

当翻到王珏琪策论时,熊槐不由得眼前一亮。王珏的策论通篇只谈了一件事——论列国军功爵制度。

在春秋以前列国普遍存在“世卿世禄”制度。在选拔人才与将领时,往往是靠世袭官职,或者从贵族中挑选,使社会阶层固化。而在战场上建立军功对的士兵不会获得爵位封赏。

三家分晋后,列国渐次推行变法运动,各国普遍放弃“世卿世禄制”,收回或限制没有军功的贵族爵位,封赏有军功的士兵,以便增强士兵的战斗力,提升军事实力。

魏国变法最早,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不再以“亲、故”而以“功劳”作为赏赐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具有了军功爵制的性质。吴起在楚变法,“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绝减百吏之禄秩”,然后用所收减的爵禄“以奉选练之士”,也具有军功爵制的特点。

秦历经商鞅变法,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其军功爵制最典型,王珏着重研究过秦国的军爵制度。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