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飒飒秋风细雪来,巍巍金山马嘶喧(4)

草原上,不但部落之间,就是一个部落内部因为牧场、走失牲口、婚丧嫁娶产生的纠纷也是寻常见,他这样一个小部落想要生存下来殊为不易,但密格勒不但活下来了,还逐渐压服了附近的小部落,最后便有上千帐都归附到他的麾下。

那时密格勒才十五岁!

密尔根这才刮目相看,草原上终究以强者为尊,还是将其立为继承者,但此时律庆出现了,密格勒便没有理会这个汗位,而是带着部落里的少年勇士投靠了律庆。

时下密格勒也才二十出头,但已经是团都指挥使了。

突前的五百骑不但都是全身甲,连马匹也裹上了一层棉甲,密格勒自己也是一马当先!

此时,他已经将头盔上的面罩拉了下来,只露出了两个细小但十分聚光的眼睛,右手握着一把四斤重的契丹弯刀,左手则端着一具两斤重的短弩!

迎面就碰上了一个马匹虽不高大,但骑士却极为粗壮的怯薛军,他显然没有铁甲,带着露出白羊毛的帽子,穿着半身皮甲,两手各握着一把弯刀!

这样的怯薛军就是时下蒙古骑兵中的佼佼者了,能够以双腿自如地操控马匹,然后将双手全部腾出来对敌。

面目宽大,细小眼睛,目露凶光,一般情况下,当他对敌时,若是敌人在对面,他的双刀之威轻易就能将对方压住,若是侧身对敌,他也能以惯常使用的那只手以刀法杀敌,另一只手则以格挡为主。

战场上的厮杀显然没有那么多花招,讲究的是稳准狠,由于骑在马上,还要与马匹配合,骑兵总能露出破绽,此时,出手时机、速度、力量便缺一不可了。

怯薛军之所以厉害,除了他们的射术,刀术显然也是一流的,而这刀术显然没什么流派,而是在实战中不断总结出来的。

当然了,既然有双刀在手,自然可以用一只手虚晃,一只手则主杀,就如同后世的拳击一样,加上异乎寻常的份量,自然无往而不胜。

如果他们碰到的是步军,那就更加轻松写意,居高临下、速度优势、步军的恐惧都会让他们能够以双手刀轻易收割他们的首级。

密格勒碰到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双方正面对敌!

此时,马匹显然是有感应的,都不约而同向一侧跑去,否则两匹马就撞上了,骑战之技实际上就是要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机会,只见这名怯薛军用左手的弯刀作势虚砍,此时你若是格挡的话必定会露出空当,呼吸间人家右手真正的杀招就来了。

密格勒何许人也,自然没有理会他这一套,电光火石间他左手的短弩就给了他一下!

如此距离,短弩不但射中了那人的胸腹,还彻底透了进去!

那人高高扬起的双刀顿时双双落下了!

怯薛军处在前面的显然是最为骁勇的,此人一个照面就被击杀顿时让后面的人心里一惊。

此时,短弩中的第二个技法就被激活了!

虚射!

但见:

密格勒五百骑甫一撞上怯薛军便不约而同扬起了短弩,然后就是一大片怯薛军倒下,于是,当其再次扬起时就会让敌人心中产生了畏惧感,就算知道那上面没有弩箭了,也会下意识地一躲!

此时战机就出现了,无论如何,时下的蒙古人见过短弩的并不多,不过,也不是所有的银鞍都都有能力及时抓住这个战机。

但以密格勒为首的五百骑显然可以,电光火石间,赤老温一千骑便损失了一半!

再是骁勇的对手见到这种情形也会胆寒了,于是,后面的骑兵便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到了最后竟将西边的寨墙撞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