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流浪汉知道这种震慑是暂时的,没人会真的听他话。
“我知道你们以为我吓唬你们的,为了让你们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我现在就杀一个人给你们看看!”
说完他目光开始在车厢里穿梭,明显在挑选杀鸡儆猴的那只鸡。
“别别别,有话好好说,这位大哥,刚刚是我出言不逊,您大人大量,不要跟我一般见识。”
流浪汉的眼神落在了时髦大哥身上,后者当场举手投降。
刚刚他叫的最大声,而且态度恶劣,所以现在沦为杀鸡的首选,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不过时髦大哥求生意志很顽强,为了活命,认怂认的毫无心理负担。
“大哥您虽然是流浪汉,但您一看就活的洒脱不羁,不像我,你别看我一身行头鲜亮,但都是伺候富婆才换来的,那些富婆你是没见过,最重的有二百三十斤啊,我比工地搬砖的工人都累啊!”
时髦大哥快人快语,完全没把一车乘客当外人,一把辛劳发家史全倒了出来,让同坐一排位子的时非都想捂脸。
听说真诚是最好的必杀技,在时髦大哥半点脸不要的激情自白后,流浪汉果然迟疑了。
“二百三十斤?”流浪汉喃喃复述道,似乎是因为同为男人,所以震惊于对方的经历。
但下一秒流浪汉忽然翻脸了,怒斥道:“二百三十斤算什么?你知道三百二十斤是什么滋味吗?!”
这话一出,全车寂静。
流浪汉过了一会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什么,顿时脸色难看,气的一脚把时髦大哥踹翻。
车厢空间狭窄,时髦大哥躲都没处躲,只能抱着头在地上求饶:
“哎哟别打了,我也不知道您是同道中人啊,这样这样,大哥要是不嫌弃,我把我的资源介绍给你啊。”
事实证明,人在极度恐惧之下,是真的会做出各种找死的智障操作的。
傍过二百三的大哥越说越点火,傍过三百二的大哥就越听越上火,简直要不死不休。
“别打了,你只是想封锁车厢,杀人是没用的。”
杀猪般的叫声里,时非主动跟流浪汉说话了。
流浪汉本来就站在他附近,闻言扭头看着他。
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流浪汉并不觉得对方能说出什么有价值的话,但是那种从容镇定的态度,让他下意识追问一句:
“你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