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杂种,这会儿在他面前倒是猖狂,这才多久没见,就如此高傲,看来是已经忘记了在许家被磨搓的日子了。
待会儿带回许家,定是要好好磨搓一顿!
另外,一段时间不见,这小杂种倒是长得越发的好看了,虽然在许家上不得台面,但配自己的儿子还是勉勉强强。
若是带回去,好生调教一番,拿出去也是有些面子。
如此想着,刘松看向宋姝瑶的表情,俨然就是在看自己的儿媳妇。
“那你就试试。”宋姝瑶语气冷了下来,拿着箱子的手紧了紧。
两个保镖走上前,就要去拉扯宋姝瑶。
周围原本还想过来看热闹的人,都被刘管家三言两语的给打发走。
看着手已经伸到自己面前的保镖,宋姝瑶垂在身侧的手灵能力缓缓运起。
“哟,我倒是不知道,许家这么大的能耐呢。”
“瞧瞧,一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东西,也敢对本少的朋友动手,是活腻歪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让宋姝瑶手心的灵能力消失。
转过身,果不其然是顾南笙那小子。
只是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这小子的身边,跟着一个扶风弱柳的姑娘。
是常家的那位,要跟顾南笙联姻的常家大小姐,常沅。
“什么时候来的?”
“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这下好了吧,平白无故被狗咬一口。”顾南笙走上前,一把拉过宋姝瑶手中的箱子,语气调侃。
“害,疯狗嘛,总是防不住的。”宋姝瑶摊手。
随后又看向常沅,礼貌的点点头问好:“常小姐,好久不见。”
“咳咳,宋小姐见外了,叫我一声常沅就好。”说完,拿着帕子捂住嘴又开始咳。
瘦弱的身躯,即使穿着比他们厚的毛呢衣服,依旧抖动的厉害。
顾南笙见此,不耐烦的将手上的披风披在常沅的肩头:“说了让你披着,若是着凉了我可不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