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胖子惊得差点蹦起来,怒吼道:“这不就是脖子送到铡刀下——自己找死吗?”
话音刚落,两侧悬崖峭壁上传出轰隆隆的声音。
众人一惊。
抬头往上方一瞧,脸色顿时大变。
受枪声影响,再次出现了雪崩。
“快跑!”
吴墨一声大吼。
左手拉住吴斜,右手扯住王胖子,使出吃奶劲儿往前跑。
至于其他人?
吴墨坚信逃跑指定没问题。
他一边跑一边在心里骂多杰装逼不靠谱。
人模狗样,装逼犯。
不是说没问题吗?
不是带头走前面吗?
枪声怎么回事?
只要不是脑残就应该清楚,峡谷里打枪跟他娘的找死有区别吗?
雪地里狂奔,身高腿长属实占优势。
一步赶上旁人一步半。
要不是拉着两个拖油瓶,以他的速度早就冲到最前方了。
轰隆声音不绝于耳。
想要活命只能争分夺秒往前跑。
好在前方不远处就是出口,只要在使点劲儿冲出峡谷,就能保住性命。
不管前方出现什么事情,总比被积雪压死强多了。
一行人拼尽全力狂奔,终于在最后一刻跑赢了死神。
然而还没等他们喘口气儿。
新的一轮战斗打响了。
七八只牛犊般大小的白狼,眼里闪着凶光,张着臭嘴往人身上扑。
地面上全是血迹。
奥斯卡和小四月几人身上挂彩,羽绒服上染着血迹。
另一个德国人倒在地上。
看架势应该是回归了上帝的怀抱。
多杰身上没有伤,手中握着藏刀正与狼群搏斗。
身后地面上躺着两具无头狼尸。
狼头则在三米远开外。
情况紧急,没有功夫说废话。
众人拎刀就上,与狼群斗在了一起。
狼十分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