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地毯下的魔法阵,如果是普通的租客一时半会儿发现不了还好说,专门负责调查命案现场的警察也发现不了的话,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而从眼前这个警察的态度来看,他们分明是到了八个月之后的今天才终于意识到有那个魔法阵的存在。
这里面八成藏匿着某种我尚未掌握到的重要线索。
“这个就得问当时负责这个工作的人了。”警察先是打了个太极,接着说,“还有,别打岔,现在是我问你。”
果然无法那么简单就得到答案。毕竟我的立场只是普通市民,他没有理由把案件相关的线索告知给我。
我只能先口头上答应,然后掉转方向,尝试拐弯抹角地打听关于麻早的事情。
上次警察直接称呼麻早为“连环杀人犯”。而从程序上来说,在未经任何审判的情况下,就算凶手的作案证据再多再明确,也只能称呼其为“嫌疑人”,而不可以直接称之为“罪犯”。
当然,那仅仅是程序上的严格说法,在普通的对话环境下,把某个证据确凿的嫌疑人直接称之为罪犯显然也不会有人会发牢骚。
我想要知道的是,官方势力是否已经掌握了麻早犯下杀人罪的铁证。
然而眼前的警察对于案情依旧是守口如瓶,我套取不到分毫有用的线索。
很快,警察就结束了对于我的询问,然后转头看了长安一眼,再对我说:“接下来我有话要单独询问他,你可以先走了。”
“啊?”长安纳闷。
我隐约猜到了警察接下来打算对长安说什么。
“我知道了。”我先是起身,然后对长安说,“那么我先到小区外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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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口头上说是要离开,但是我怎么可能那么老实。
在离开的时候,我偷偷地在凉亭旁边放置了个“萤火虫”,暗中窥视警察给长安做笔录的全过程。
对话的过程不出所料,长安一口咬定自己真的在十五楼房间里遭遇了怪异事件,却始终拿不出证明自己经历的证据。而警察询问的,大多数也都是一些符合常识的问题。
但是,官方势力真的对于那些“超越常识的存在”一无所知吗?这个世界上有着像我这样的超能力者,也有着像是十五楼的地下室那样的怪异之物,纵使很多异乎寻常的秘密不为群众所知晓,官方势力也应当是知晓的。
况且公众不知晓怪异之物的存在,本身也足以佐证存在着某个“看不见的大手”阻止了与怪异之物相关的信息流入民间。而想要进行这种程度的信息管制,幕后必须隐藏着人数足够庞大的组织。
问题是,官方势力为何要进行信息管制呢?是担心怪异之物的存在会造成社会恐慌吗?这种程度的理由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还是说存在着能够通过人的认知传播危害的怪异之物,所以官方势力才必须出此下策?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虽说我觉得不大可能,总不能是像我以及十五楼的地下室这类超越常识的事物真的就罕见到了无人知晓的地步吧。
“那个,警官,为什么要跟我单独沟通?”长安终于忍不住提问了,“是有什么不能让我朋友知道的吗?”
警察看上去也没有注意到我暗中设置的“萤火虫”,在我的注视下,他回答:“算是吧,不过主要是为了警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