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高高跃起,再流畅地一踩,轻而易举地将火扑灭,如此利落。
空气里弥漫着东西烧过的焦臭,她被烟呛得大声咳嗽。
便是这样。
林诗兰及时救下谭尽,于一场夜火之中。
新年刚买的衣服烧坏了,少女恨恨地叉着腰,在原地大骂。
“哪个龟孙子大半夜玩火?!缺德到家了!!”
阴暗的角落,谭尽摇摇晃晃地提着水桶,缩紧脖子。
捡起烟花包装盒尚未烧尽的残骸,少女有了罪证。
“被我抓到你,我非得把你浑身毛都拔了!放在火上烧!!”
谭尽怂了。
他悄悄看着那个勇敢的女孩,没有勇气出来承认,这火是他放的。
几周后。
林诗兰去谭子恒家,管他借书。
在他家的客厅,她看见柜子上放着几盒烟花,外包装很眼熟,但不像他们县里有卖的烟花品种。
于是,她随口问了谭子恒一句:“那烟花是谁的呀?”
“我弟的。”谭子恒说。
出了他家的门,林诗兰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种烟花了。
当时救火后捡到的纸片她没有保留。虽然觉得像,但她没有证据,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过了一阵子,林诗兰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但隐隐约约地,她对谭子恒弟弟的印象变得不太好。
凑巧的是,因为同一件事,至此,谭尽开始默默地关注林诗兰。
本章完
第54章 减肥史(1/2)
初二将升初三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 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 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 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 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 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 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 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 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 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 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 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 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 他会捡起篮球, 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 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 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三,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