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毓秀眼神迷离的看着朱标,希望他不要逼迫自己。
朱标却一点都没有怜香惜玉,反而厉声说道:“快选!”
“妾宁愿自己赴死!”
说话间,彭毓秀已经是泣不成声。
朱标松开了手,只听砰的一声,明升重重的摔在地上。
明升还想再支棱几下,却白朱标一脚给踹飞。
朱标也不去管他,而是用手抚摸着彭毓秀的头。
“我给了你我所有的爱,你却这样对我!大宝贝,你太让我失望了!”
“可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啊!”
彭毓秀三十出头,生的婀娜多姿,珠圆玉润。
现在哭的是梨花带雨,真是我见犹怜,朱标不免心都碎了。
“好吧,他肯改口叫我爹爹,我就饶了他!”
小主,
彭毓秀仿佛是看到了生的希望,就走到明升面前说道:“儿啊,快叫啊!”
明升爆发出最后的倔强:“我不叫!”
彭毓秀伸出手来一边拍打明升的脸,一边说:“叫啊,快叫啊!”
“我不叫!”
朱标怕彭毓秀腹中胎儿有失,就扶起他说道:“傻儿子,你叫不叫,我都是你叔叔了!”
“你···”明升眼睛里能喷火了。
彭毓秀也说道:“是啊,升儿,我是自愿跟太子殿下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朱标一手搂着彭毓秀,一手摸着她的肚子说:“你所谓的身败名裂,是这个和达兰肚子里的。可是唐太宗把李元吉的妻子收入后宫,还生了个儿子,后世只说他是圣明的天可汗?武则天篡夺了李唐江山,还有那么多男宠,她的后世子孙,还不是尊称一声则天大圣皇帝?你们那些小把戏,真能把我拉下台?”
“啊!”
“你们有这么幼稚的想法,难怪会输的一败涂地。”朱标搂着彭毓秀走向内室,边走边说:“好了,你出去吧,我们俩还有话要说!”
明升呆若木鸡的站在门口,直到天黑,眼前一黑昏倒过去!
···
经过两个月紧锣密鼓的准备,纺织厂终于是开张了,还织出第一批布,可是却遇到一个难题—布卖不出去。
在宋元之前,我国的主要纺织作物是丝麻。达官贵人穿金戴银,普通人则穿麻布衣服。对于棉花这种不声不下的丝织品,倒是没有人穿。
因为要大量的雇佣女工,要管她们吃喝拉撒,这些都要花钱。所以相比于麻布,朱标的棉布售价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