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双方完成第一条所列撤军事宜后,华夏认可露方继续在远东展开军事行动,以实现结束其国内战乱,以及收复其国土的目标。
该军事行动务必以不损害华夏的利益为前提,露军在达成目标后还应尽快组织裁撤军队,最终在距离华夏边境150公里的范围内,总驻军数不得超过15万人。
在露军完成上述之前,华夏军队将保持对东起伊尔库茨克,西至新尼古拉耶夫斯克,及其之间的铁路沿线进行军事占领,以为保障。
在占领期间,露军可在事先通报的条件下,正常使用该段铁路。
当结束占领的条件达成时,华夏军队应在向露方完成移交后,尽快从该地区撤回国内。
六、关于捷斯军团,华夏将为其提供撤离的通道并进行转运,使其可以和平的离开西伯利亚,在此期间露军则承诺不予攻击,确保安全。
七、关于中亚地区,华露双方共同承认并确保西瓦汗国、布哈拉埃米尔国和阿拉什共和国,这三国的独立。
华夏为这三国的安全,提供军事保障。
露方确认原突厥斯坦自治共和国从此作古,其土地分别并入希瓦和布哈拉。
露方还承认阿拉什的北方国境线,并在本约签订后,露军即行退出该国国境。
八、露方同意华夏的个人或组织,可赴西伯利亚地区进行资源勘探和开发,并给予最优惠政策。
等等。
《布哈拉条约》在签订以后,相关内容就得到了迅速的落实,随着华露言和的消息传出,全世界为之哗然。
英法等国,乃至日本,对于华夏退出对露作战表示震惊,认为这等于直接宣告了东方干涉的彻底失败,便纷纷尝试劝说华夏转意,结果当然无功。
反倒是对干涉本就不很积极的美国,自高尔察克军西征失利后,便认定大势已去,见此时华夏能毅然决然的率先抽身而退,更是感到十分赞叹,并紧跟着也开始了撤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