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阳和顾清时商量后决定去山里打些野鸡野兔回来加餐。
与书中描述不同的是,书中是不准明目张胆地上山打猎。
事实上,村里对于上山打猎有明确规定:
上山打猎大型野生动物必须上交,村里会将其中三成作为报酬分给猎人。
小的野鸡野兔等小型动物,如果只是自己食用不用来换取利益,打猎回来吃村里并不干涉。
野鸡野兔也就那么大点儿,就算上交到队里,那也不好分!
而且每逢村里有人家事要摆酒时,村里还会组织人上山打大的猎物来置办酒席。
书中提到过,村里的人把知青当成外人,对知青上山打猎的是持反对意见的,凭什么他们山上的猎物让外人打?
可这里的山连绵不断,怎么能说就是一个村的呢?
更何况还有许多没人涉足过的原始森林。野鸡野兔这些小型野生动物,难道能抓得完吗?
对于两人去打猎这件事,江艳秋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小主,
不过,她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便主动提出:“你们负责打猎出荤菜,我来提供粮食和蔬菜,油和调料也由我出,另外再做一个炒鸡蛋。”
林逸阳爽快地回答道:“行,可以。”
江艳秋穿来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不过大多数时候都在知青点,也就在后面捡捡柴火。
有大队长在,村里也没人没事跑到知青点附近逛。
原主一直就嫌弃农村人,和她上工人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