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虎口夺食,心疼晨星娱乐一秒(求收藏,求追读)

正当她对未来感到暗无天日之时,又是她妈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笔钱,为她支付了违约金,终于帮她从那家小公司里解脱出来。

她感动,却也更加愧疚。

没想到长大后她还没让她妈妈过上好日子,就再次增加了她的负担。家里的情况她非常清楚,除了借,林妙可想不出她妈妈还能从哪里拿出钱。

所以她开始谨慎。

她参加《天籁之声》是为了出名,为了签约公司,可当节目组背后的晨星娱乐找上她时,让她签约时,看着十年的签约年限她犹豫了,没有直接答应,而是第一时间找了专业的律师帮忙看合同。在律师帮忙划出一条条埋在暗处的、让她触目惊心的条款之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

她想出名没错,可绝不会为了出名而卖身,晨星娱乐提供的合同本质就是一份卖身合同,与她之前签约的那家小公司没多大区别。

可她确实需要快速出名,好在《天籁之声》这个舞台展现了她的实力,也让她收获了不小的人气,让她稍微拥有了与各大公司谈条件的资格。所以她提出了需要一首合适的歌。

之后各大公司就开始发动旗下的作曲人为她作歌,在《笔记》之前,其实已经有不少公司给她发过歌了,只是没合心意而已。

而《笔记》这首歌,无疑是一首非常和她心意的歌,一首能打动她的歌。因为这是一首写给妈妈的歌,歌词里虽然从头到尾没提到妈妈,但林妙可知道,这就是一首写给妈妈的歌。她想对妈妈说的话,想对妈妈表达的情感,感恩或者愧疚...全都在这首歌里了。

只看歌词她就忍不住泪光闪烁,难得的是旋律还如此动听。这才是她选择签约天宇的真正原因。

“王轩啊王轩,希望我的选择没有错。”

......

天宇和林妙可的动作很快,第二天就完成了签约,之后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