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语气中充满了傲慢与不屑,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带着刺骨的寒意。
梅乐迪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就跟看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
苏铭爽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男子,但梅乐迪毕竟就是混这个圈子的,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更何况,这个买克瑞斯还是奇葩中的奇葩,梅乐迪就算是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也多多少少听过他的传闻。
正如苏铭爽猜测的一样,买克瑞斯的祖籍是龙国的,但三四十年前就来到漂亮国闯荡了。
说起来,买克瑞斯和梅乐迪还是同一批出道的歌手,几乎是同一时间在漂亮国的乐坛崭露头角。
相应的,他们也在同一时间受到那些‘白皮猪’的歧视。
跟梅乐迪那种自强不息用音乐证明自己不同,这个买克瑞斯纯纯就是个见风使舵的狗。
纵使那些眼高于顶的艺人没有把买克瑞斯放在眼里,他也能够放得下自己的自尊,一次又一次上赶着过去讨骂。
这一年一年的过去了,买克瑞斯没有留下多么惊艳世界的作品,但那些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倒是闹出了不少。
按理来说,格兰美音乐节这样高规格的音乐节是不会邀请买克瑞斯这种三流歌手过来的。
但这里是漂亮国,不是龙国,受邀歌手的条件并不苛刻。
即便是没有拿到邀请函,花点小钱也是可以混进来的。
显而易见的,买克瑞斯就属于后者。
梅乐迪轻轻摇了摇头,对这样的场景早已司空见惯。
“买克瑞斯,你的高傲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无论你走到哪里,身上的血脉、骨子里的基因都是无法改变的。即便你披上了漂亮国的外衣,也无法掩盖你来自龙国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