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的补偿金。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再也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并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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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送他一头牛表示感谢,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许多事情,我们认为的善,其实并不一定是真善,我们认为的恶,也不一定就是真恶。
有一些有钱人,动不动就买个鸟放生,还到处宣扬。于是就有人专门抓来鸟卖给他。这不但不是消业,而是在造业了。他放生只是为了做给别人看,客观的结果是,他受了虚名,伤害了更多的鸟,是大恶一件。
那么,孔子说的就一定对吗?
其实,如果子贡不受补偿金,并不是为了沽名钓誉,他只是觉得金钱于我如浮云,甚至他都忘记了那人是他赎回来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究竟要如何判断呢?
关键还是要看内心是怎么想的。有目的的行善,只是半善。无心之善,才是全善。
在善念上做不到位,退而求其次的,还可以在行动上去主动还债来消业。
这个花样就多了。
有去做苦行僧的,有治病救人的,有斋僧的,有持戒的,有念咒的,有替人还债的,有放生的,有自残的,最重要的:还有布施的。
布施,就是送给别人需要的东西。可以是与人财物,可以是解人疑惑,也可以是抚慰人心的一句话。总而言之,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其中,以拯救人心的法布施最受推崇。
当然,布施应该是自愿的,不是被迫的,最好是无所图,没有功利心,那就完美了。如果还无人知晓,那就是积了阴德。
布施,可以消业,可以得好的果报,可以快乐自己。这就是舍与得的辩证关系。
如果你帮了别人,自己并不快乐,而是盼人回报,甚至还要谋求利益,那就不是布施了,那个叫投资。并不能为你消业。
李二狗给自己提了一个问题,他有那么多钱,是不是也需要多拿些出来布施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