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辰放下筷子,和爸妈说了要出门办事。
具体是什么事情,他并没有说,因为这涉及到保密条例。
但地点什么的倒无所谓。
他看二老有些担忧,便故作轻松地笑道:“我就去一趟赵家屯,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回来。”
夜正平和刘雪芹追问了几遍,见夜辰不告诉,也就只能作罢。
毕竟儿子大了,又这么有能耐,他们帮不上忙,也就只能选择放手了。
收拾完桌子,刘雪芹趁夜辰和父亲聊天的时候,便将林殊叫到了自己的卧室。
这几天的接触,二人都有了不同的感触。
刘雪芹对自己这个准儿媳妇,简直喜欢的没话说。
又漂亮,又朴实,而且看样子,能够一心一意跟夜辰过日子。
这些优点,往往是老一辈人最欣赏的。
此时刘雪芹已经彻底认可了林殊。
于是乎,她决定要干一件大事儿。
林殊还一脸懵逼地被蒙在鼓里,直到她看见刘雪芹从床下的小盒子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布包,瞬间明白了一切。
“阿姨你这——”
“来,试试你能戴不!”
一枚金镯子,赫然呈现在眼前。
年头长的金子,其表面并没有那种华丽的光泽。
但是你细看下去,却能发现属于金子特有的质地。
虽然光泽不在,但更有一番年代感。
“这镯子是我婆婆的婆婆传下来的,到我这儿已经过了三手了,你是第四手。”
说着,她便将手镯给林殊戴了进去。
没想到,尺寸竟然刚刚好,就好像是特意为林殊量身定做的一般。
刘雪芹见状,以为是天意使然,脸上顿时洋溢出欢喜的笑容。
“真合适,这说明呀,你就是我的儿媳妇!”
林殊被说得小脸通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阿姨,这,这东西太贵重了。”
“贵重肯定是贵重,要不然能传这么久吗!不过你是夜家的儿媳,配得上!”
林殊听着这话,又看着老太太满脸的幸福,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首先,她这是跟夜辰撒了一个谎,实际上二人并没有什么。
其次,她多希望这一切会是真的。
她多希望自己就是能够以儿媳妇的身份,永远戴着这个手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