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鼓足了勇气,来到了半岛酒店,拨通了王大山房间的电话号码。
恰巧,王大山今天并没有去哪里,就在酒店与阿全、崔明和焦明三个人喝茶聊天,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接到张荣的电话,他还有些诧异。没想到他还真的来找自己了。
于是王大山便一个人下了楼,又来到酒店咖啡厅与张荣见面。
张荣这次来,是有做准备的。他还记得王大山上次想找一些大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见到王大山之后就从包里拿出了一叠资料,说道:
“子尘,这是我帮你找的香港一些知名大状的资料,你看看,合不合适,我要告诉你,他们的收费可都不便宜。”
王大山笑呵呵的接过来,一页一页的翻着。
人数并不算多,一共也就五人。这五名大律师,都是各个领域里全港知名的大状,有主攻民事纠纷的、有企业诉讼律师,还有刑辩律师。甚至还有一位帮助企业收并购的股权纠纷律师。
看来张荣还是很有心,并没有为王大山物色一般的事务律师,而是找了知名的大律师。
(写到这里,我插句嘴。在香港,律师分为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两者虽然都是律师,但服务性质和权力有一些区别。
事务律师提供众多法律服务,较多涉及文件事宜及办理程序,例如商业、税务、遗产、物业租赁买卖、婚姻等。这也是事务律师称呼的由来。
大律师主要提供诉讼相关的服务,专门负责法庭讼辩、草拟陈词、提供口头及书面法律意见。
也就是说,普通的事务律师,除了小部分指定性质的开庭,例如破产/清盘案,律师在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终审法院没有发言权,除非通过特定的严格考核获得讼辩律师资格。
大律师不可以直接对接当事人,而是需要事务律师转聘,且不能加入任何合伙制律所,需要独立执业,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这些大律师虽然看起来很厉害,却不能直接服务于王大山,哪怕给再多的钱也不行。
因为大律师在香港司法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根据行业规定,市民如要聘用大律师处理诉讼,须经过事务律师转聘,而不是直接与大律师联络。
原因是避免大律师基于某种偏见而拣选客户,以保障客户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这个原则又称「驿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