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勇听完许朝阳的话也凑了过来:“大哥,老听人说瞎么杵子、瞎么杵子,这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瞎么杵子你都不知道?”许朝阳诧异的看了屈勇一眼。
刘根儿也直摇头:“我也不道。”
“就那个,爪子挺老大,脑瓜子贼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眼睛的耗子,你不道?”
童蒙总算张嘴了:“连长,您说的那个,是鼹鼠吧?”
话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的许朝阳顺坡下驴,立即点头道:“哎,还得是咱家秀才,你们几个全白费。”
余明浩撇着嘴插了一句:“那明儿你俩过吧,我们哥几个一被窝。”
“滚犊子,你们全家都是死兔子!”
哈哈哈哈哈哈!
哥几个让屈勇一句话给逗得,都快笑歪歪了,在这个还管G叫兔子的年代,普通人的欢乐就是如此简单,聊个天、贫个嘴,好像就已经无比快乐了。而这种快乐,许朝阳在自己的时代找寻了很久,自打离开部队以后,它好像就跟躲着许朝阳一样彻底消失了,无论你用什么方式,都无法将其找回来。
此时此刻,当许朝阳经历了再回到东北的这段日子之后,才算是彻底明白了,这快乐根本就不是什么奢求,而是最真实的‘人与人之间’接触。
想要触发这种快乐的必要条件是,你得面对面,得能抽冷子跟闹着玩似的给谁两句,然后在对方的反驳中,寻找快乐,哪怕人家骂的就是你自己。
许朝阳在笑声中看向了远处的阳光,阳光透过树荫在他面前照射出了‘丁达尔效应’,那灰尘在光线中雀跃的飞舞,仿佛预示什么似的……
忽然!
许朝阳眼中的阳光变色了,变成了血红色,血红色中的灰尘全部变成了头顶钢盔的一米半半!
许朝阳看着他们向前冲锋,看着他们被子弹击倒后,依然近乎病态的高呼着迈动脚步,看见他们冲上了也不知道是谁的阵地,将那块膏药旗插在我国国土上的同一秒!
许朝阳血灌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