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明明没怎么干坏事,却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得罪人,但这种人你还不能说他运气差,因为不论如何,他们就是死不了。
阿姆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龙裔,阿姆拉硬是把自己混成了人憎狗嫌。
整个南方的人,只要是对通缉令有所了解的,都知道有着这么一个到处搞事的可恶蜥蜴人,有事没事就刨人祖坟,刨完了还不算,他还会带着人家的地盘上贩卖人家祖宗的祖传陪葬品,得到卫兵来抓人的时候,这家伙还划不溜球的总能逃走。
最关键的,这家伙凭借着龙裔可以几个月不吃不喝的强横身体,总是喜欢往沙漠里跑,一般城邦的卫兵更不就不敢深入沙漠进行追击,而佣兵们虽然胆子大,但他们也扛不住长时间的沙漠奔袭。
有很多想要靠阿姆拉来发笔横财的佣兵,因为不熟悉地形,误以为阿姆拉前进的方向会有绿洲,所以在追击阿姆拉的时候总是没能带够食物和水。
这些人运气好的还能及时回来,要是运气差一点,遭遇了沙尘暴,迷路,食物丢失事件的话,基本上就只能覆灭在沙漠里了。
于是,凭借着盗墓和害死佣兵的事迹,阿姆拉在南方拥有着一个响亮的称号:“与死亡相伴的龙裔”。
“这称号帅呆了呀!感觉比我的‘侠盗’霸气多了,话说谁给你起的这个绰号啊,能带我去找他吗?我也想整一个。”
“我哪知道,话说这个外号一点都不形象呀!我这么老实本分的龙,居然被他们说成那样,搞得我跟多邪恶一样。”
“我懂我懂,我也经常有这方面的烦恼,对了,你确定是要跟着我一起走是吧?”
“我其实是想跟着莱奥斯他们走的,但他们说我是个灾星,都不愿意带我...”
“谁说你是灾星了,你这不是还能寻宝吗!这种极品的能力怎么可以算是灾星呢!我这儿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我拽着阿姆拉连连挥手,脸上满是和善,阿姆拉被我亲切的态度弄的有些懵,但他还是接受了我的组队邀请。
然后,我就带着他前往了上城区,专门去找那些被摧毁了的贵族府邸遗址。
之前与火焰巨人战斗的时候,那家伙跟犁地似的,把整个上城区都给翻了好几轮,好多宝物都被埋在了废墟下面,想找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找。
这个时候,阿姆拉的寻宝能力顿时就派上用场了。
一上午的功夫,我们就收集了两大车的金银财宝。
“大哥!我们发财啦!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怎么样!我就说嘛!这个世界上缺的从来都不是人才,而是缺少发现人才的眼睛!我就有这样的眼睛,跟着我,大哥我保证能带你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