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完成了最后一科的“理学综合”科目,商洛从考场里头走了出来。今天不是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只是童试,那个更重要的考试还得过几天。
他运气不错,之前分配的考场就在本校,所以不用大清早就赶到各种犄角旮旯的考场去“赶考”。
童试是选拔秀才的考试——虽然说是“选拔”,但应届生的通过率在85%以上,在两京或者福建、湖广这样擅长考试的地方,通过率往往可以达到90%以上。
毕竟考试的内容以高中生的水准来说相当简单,因为其实只是初中的知识点而已。
但虽然简单,这考试的意义很重要。因为考中了秀才,才能被视为“士人”的一部分。这非常重要,大明律中有大量的,从唐律中延续下来的古代法律,其中严格区别了士人和民人各自的政治待遇。
这在洪武年这样的国朝草创的时期并没有产生什么问题,因为那时甚至还不是近代早期,说是“古代”都很很合适。以古时的伦理来说,区隔士人和民人是合理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但进入现代之后,这样的法律随着城市的扩大而显得并不适当。
尤其是,当朝廷免除所有徭役,并且税基逐渐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许多用来约束农民的法律就变得完全没有必要了。那反而会增加农业生产的成本,降低本来就并不高的生产积极性。
所以在好几代人之前,一个关键性的改革从内阁里发了出来:秀才考试的通过率被大大提高了。从一开始的10%,逐渐提升到现在的接近90%。一年考不过去的也可以继续考,直到考上为止。只要考上秀才,就可以直接按照士人的待遇来办。
这样在不需要大规模修改法律的情况下,就可以让治理方式与当时因为工业化而急剧膨胀的新思潮相适应。因为在设定上,秀才天然就有许多特权。比如秀才可以无条件从户口所在地领取一笔津贴;秀才可以直接给县衙递帖子;秀才作为士人可以见官不跪;秀才不能施以肉刑;秀才可以穿士人的服装等等。
这些要是一条一条修法,那简直是倒反天罡,孝陵都得冒黑烟。但经过这么一道折衷,所有人都舒服了。而且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给绝不大部分人都授予秀才的学位也符合了历史的进程。
只要人人都是士人,男女老少人均都是秀才,那封建礼法就吃不到人了——至少不那么容易像古代那些“升斗小民”一样被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