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钱可以给,人尽管杀

钱,可以给。

人,尽管杀!

为了大明江山,朱元璋自然不会顾惜那些官员的头颅。

要知道,如今才只是洪武五年,而且大明重开科举,这还是头一遭,那么现在全国各地,小到县衙,大到府衙,布政司,其中充斥的官员,只有一小部分是后来提拔任用的,而大多数依然还是前元的底子。

没办法,哪怕是换了天下,总也不能把各地的衙门建制,全都推倒重来,仓促间根本无法找到那么多官员。

就像秦枫说的,水至清则无鱼,若是把这些官员一股脑全都解决,对天下造成的负面影响,在短期内要远远超过积极意义,甚至立刻导致天下大乱,不可收拾。

既然如此,好像秦枫的做法,是唯一正确的。

就接着这次科举舞弊案的机会,一次性杀个痛快,把他们杀怕了,杀疼了,以后再要伸手贪钱,心里就多了一重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让他们不敢做得太过分。

这就是最朴素的杀鸡儆猴的道理。

但其中有两点最为关键。

其一,这鸡,要足够大!倘若只是处决一些猫三狗四的东西,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其二,动静闹得越大越好!因为杀人不是最终目的,要通过杀人来震慑全国,让整个大明的吏治为之一清,那才是最为关键的。

具体怎么做,朱元璋其实也只有一些模糊的想法。

但他相信,秦枫可能一接手这个全国总学政的职位,就已经胸有成竹了。

既然如此,那索性用人不疑!

你尽管放手去做!

朕,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