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秦律》

以往只听说秦律严苛,林跃这几天发现其实并不尽然。

秦律中有很多法律与后世乃是现实中所相同。

例如绝对不能用刑逼供,否则无效。

例如乞居,如果你对判罚不满意,你可以从县尉,上诉到郡尉直至上诉到廷尉。这与后世的初、中、高级法院有异曲同工之妙。

例如秦律规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减一等,这也是秦朝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例如《金布律》中规定: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这与现实中的不能拒收龙币一样。

还有秦朝的消费者法《金布律》:金布律规定,购买商品必须开“契劵”(小票),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商家必须给退换,商家如果不退换,则重罚之!

同样是《金布律》中规定:“有卖及买,各婴其贾”。简单来说就是明码标价!在秦朝永远也不用担心“雪糕刺客”或是“切糕”之类的商品出现!

但让林跃最